在古代中国,文明之根一直没有停止过它的生长,尽管关于这方面的历史记载极少。进行高等教育的机构早在两千年前就出现了,那时称之为“太学”。随后,又从这一初步形式,逐步演变为一种称之为“国子监”的教育制度。它包括伦理教育、政治与文学教育。现在看来,这是必然的发展,并且随着这一发展而增设了包括写与算等更多的学科。但增设的这些科目,在钦定的学校课程中,是无足轻重的。数百年来,教育的目的只有一项,即对人们进行实践能力的训练,使他们能承担政府所急需的工作。总之,古代中国只有一种教育形式,因此,其质与量不能估计过高。
晚清时期,东方出现了急剧的变化。为了维护其社会生存,不得不对教育进行变革。当时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要仿效欧洲的形式,建立自己的大学。当这些大学建立了起来并有了良好的管理以后,就成为一支具有我们自己传统教学方法的蓬蓬勃勃的令人称誉的力量。初时的大学,也曾设置了与西方大学的神学科相应的独立经科。这些大学推行的总方针,还是为了要产生一个于政府有用、能尽忠职守的群体。
随着一九一一年民国的成立,它把政府的控制权移到了民众手中——在大学内部也体现了这种新的精神。最早奏效的改革,是废除经科,从而使大学具备了成立文、理、医、农、工、法,商等科的可能性。作为上述这项方针的结果,一批大学建立了起来,几乎所有这些大学都完全或基本上贯彻了政府关于教育方面的指示。迄今为止,在北京(首都)有国立北京大学,在天津有北洋大学,在太原有山西大学,在南京有国立东南大学,在湖北有武昌大学,以及在首都还有其它一些大学,所有这些大学,皆直属中央政府,经费由中央政府拨给。最近,几所省立大学也相继宣告成立,其它一些则正在筹建之中。直隶的河北大学,沈阳的东北大学,陕西的西北大学,河南的郑州大学,广州的广东大学以及云南的东陆大学,都有了良好的开端。其它各省也都在积极筹建它们本省的大学。一些以办学有方而著称的私立大学,如天津的南开大学和厦门的厦门大学,也是值得一提的。至于那些已获得政府承认的学院,更是不计其数。尽管这些大学所设系、科各不相同,但都有同样的组织形式。它们的目标,不仅在于培养人们的实际工作能力,还在于培养人们在各种知识领域中作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能力。
下面请允许我以一所具体的大学,即我非常熟悉的国立北京大学的一些情况来对我所谈的加以印证。
众所周知,这所大学由于她的起源及独特的历史而具备较完善的组织系统。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我们很自然地能预见到未来的进展。但是,这种发展趋势和方向的主要特点究竟是什么呢?对此我想说明如下:也许说明整个问题的最简捷的方法,是回顾一下近几年的改革过程,这些改革对北大的发展是有重大意义的。在一九一二年,曾制定了一项扩充所有学科的系科计划,但后来鉴于某些系科,例如医科和农科等,宜于归并到其它一些对此已具有良好设备条件的大学中去。因而放弃了这一计划。在考虑了这些情况以后,北大确认对它最必要的,是设置文、理、工、法等科。就这样,北大以这四科发展到一九一六年,成为教育界有影响的组成部分。接着,为了有利于北洋大学和北京工业专门学校,北大又把工科划了出去,以便与上述两校取得协作。随后,不但在国立北京大学,而且在全国范围都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那就是:有着众多系科的旧式“大学”(名符其实的“大”学)体制逐渐衰亡,单科(或少数几科)的大学在更具体的规模上兴起。这个变化的最终结果,现在尚无法预测,但就目前而言,其效果是创立了易受中央和地方政府资助的特殊的大学教育形式。由于这个变化,高等教育机构则可能由几个或仅仅一个系(这里所说的“系”与美国大学的“学院”一词同义)组成。
一九二○,北大按旧体制建立的文、理、法科被重新改组为以下五个部:
第一部 数学系,物理系,天文系。
第二部 化学系,地质系,生物系。
第三部 心理系,哲学系,教育系。
第四部 中国语言文学系,英国语言文学系,法国语言文学系,德国语言文学系以及行将设置的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学系。
第五部 经济系,政治系,法律系,史地系。
其它正在考虑开设的系,将按其性质分别归入以上五个部。
当时之所有这样的改变,其着眼点乃是现行大学制度急需重新厘订,以便适应国家新的需要。此外,还有如下几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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