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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广辉为王启发《礼学思想体系探源》撰写的序言

2011-11-05
王启发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思想史研究室副研究员,已经不间断地埋头研究三礼之学十五年,他的一些研究论文曾发表在《华学》、《中国哲学》等学术刊物上,现已撰成一部题名《礼学思想体系探源》的三十万字的专著,书将付梓,要我写一篇序。我对三礼之学虽有所涉猎,但远不及王启发博士研究得专深细致,但我觉得这是一个学习的机会,这里愿把自己的一点学习体会写出来。

儒家礼学的基础文献是《仪礼》、《礼记》和《周礼》,关于这三部书的学问,习惯上称为“三礼之学”。汉代儒家所谓五经的礼经,是指《仪礼》,后来儒家扩大“经”的范围,而有十三经之目,三《礼》都被作为经书。

关于三部礼书的成书年代,学者颇多争议。王启发博士对三《礼》成书年代皆取先秦说,这是一个较宽的断代方法,但还是排除了三《礼》是汉儒伪作的说法。这一点,我是赞同的。汉儒虽然能接触较多的先秦文献,但汉代已没有先秦那样的社会环境和学派活跃的文化氛围,我颇怀疑他们是否有能力造作像三《礼》这样的书。对三《礼》我们可以分别观之:

《仪礼》一书在汉代有两个传本,一出于鲁高堂生所传,十七篇,为今文;一出于鲁恭王所坏之孔子宅,五十六篇,较前本多三十九篇,为古文,郑玄注三《礼》时,多引其书,此书后亡逸。既然孔子宅中藏有其书,则此书当出于先秦,应无疑义。

《礼记》初无其书,它是汉代发现的几批儒家文献的汇编,其中有一半内容解释《仪礼》,一半内容属于儒学通论。其中《缁衣》一篇,在近年出土的两批战国竹书――《郭店楚墓竹简》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中均有其文。虽然有文献记载说《礼记》中的《王制》等篇出于汉儒之手,但多数学者认为《礼记》中的大部分文献作于先秦时期。

关于《周礼》一书,学者争议颇大,或认为出于周公之手,或认为是西汉末刘歆伪作,等等,各人提出的证据都非常有限。虽然认为此书是伪书的声势颇大,但一些研究古史的学者认为此书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周代制度。我对此研究不深,愿附末议。《礼记·缁衣》中有“故上之所好恶,不可不慎也,民之表也”一句,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的《缁衣》中,这个“表”字写作“  ”。为什么“表”字这样写,颇费索解。我经过一番探究,从《周礼》中找出答案,写出关于此字的考释:

《周礼·夏官·大司马》:“虞人莱所田之野为表,百步则一,为三表。又五十步一表。”注:“表,所以识正行列也。”古代习兵之礼,先选山田之野放火除草莱,并以一定规制建立列阵场地,且设有相应标志,而称此事为“表”,“   ”字象其事,当为其本字,其字上部象焚草莱建列阵之地,下从“木”,盖“表”者竖木以为之,《汉书·淮南王传》:“树表其上”注:“表者,竖木为之,若柱形也。”“   ”既含“识正行列”之义,因此,“民之   也”一句,可以解释为“民之仪范”。

如果此字考释不误,则此字便有承载一定信息的“文物”效应,反过来证明《周礼》一书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周代的制度,而此书亦当成于先秦时期。

礼学本是一门繁琐枯燥的学问,但王启发博士从思想史的角度解读礼学,有论有史,条分缕析,古代的礼制、礼仪、礼义,一一开示,娓娓道来,读之别有韵致。他的礼学研究给我们的启示是,研究礼学,重要的是把握其历史脉动的规律和社会功能,把握其内在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对礼学发生、发展的历史考察不能就事论事,而要有一种整体观照的情怀和角度。    

从古代文献看,夏、商、周三代各有其礼制,周代礼制已极其完备,一个“礼”字已涵盖了制度文化的一切方面,其涵义略近于今日所称之“文化”或“文明”。 

中国汉代以后的思想文化可以两字概括之,宋代以前以“礼”字概括之,宋代以后以“理”字概括之。经学史上有汉学、宋学之分,汉学重名物训诂,名物训诂属于礼学;宋学重心性义理,心性义理属于理学,但礼学与理学并非截然两事,宋明理学也可以说是儒家礼学的理论升华。而“礼教”作为“儒教”的代名词成为中国的主流文化,一直绵延至近代。这种文化现象在世界文明史上是很特殊的。

任何一种文化现象都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为什么“礼”在中国文化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呢?中国是农耕文明出现很早的国度,夏、商、周时期,在渭河和黄河流域以农耕为业的定居聚落已渐趋密集,各族群之间的回旋空间相当有限。为了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减少各族群之间的矛盾,华夏各族很早便向融合、统一的方向发展。古代社会组织是从军事部落联盟脱胎出来的,它遵循着这样一个法则:越是讲统一,就越是讲等级秩序。所谓“礼制”,其实质是就是等级秩序。

关于“礼”的起源,有多种说法,较有影响的是“礼”起源于原始宗教说,汉儒许慎、近人王国维从字源学解释“礼”字,认为“礼”是一个会意字,从示从豊,“示”谓“神事”,“豊”谓以礼器盛玉奉神。但是,“礼”的起源是一回事,“礼”在社会的实际需要和实际功能又是一回事,后者是更为根本的。《荀子·礼论》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

先秦诸子面对这种“分争”的现实问题,提出不同的对策和解决方式,道家主张以“自然无为”来消解“分争”;墨家主张以“兼爱”、“非攻”来消解“分争”;儒家主张以“克己复礼”来消解“分争”。道家的主张太过消极,墨家的主张近乎空想,儒家的主张不免“守旧”。唯独法家唱反调,认为“当今争于力气”,主张以“以战去战”。那是个弱肉强食的时代,争胜者常常得逞,而不争者注定要吃亏。但当时儒家所考虑的不是一国眼前的利害,而是人类社会的恒常秩序。而当统一大国形成之后,重建礼制以维护统一秩序就是势所必然的了,儒家孔子因而被奉为“万世师表”,其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制度的焦虑和生命的焦虑,是人类的两大焦虑。人类是以群居形态生活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的,社会制度是否合理直接关系人们的生活品质,如何制定一个适应社会共同体文化传统的国家体制,这是制度的焦虑。作为个体而言,人的生命是短暂的,这短暂的生命如何安身立命?如何把握永恒?这是生命的焦虑。在我看来,汉学重名物训诂,主要是解决制度(国家体制和礼制)的焦虑;宋学重心性义理,主要解决的是生命的焦虑。

汉承秦制,建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但汉曾分封异姓王和同姓王,唐有藩镇制度,说明古代的分封制度余波未息,因此如何从古代的礼制文化中吸收养料以建立维护君主专制制度下的国家礼制,便一直是一个首要的课题。汉唐重礼学,亦即解决此制度(国家体制和礼制)的焦虑。 

王启发博士参加了我主持的《中国经学思想史》的课题,我们经常在一起切磋讨论,相互资益,他从一种整体动态的角度把握礼学,提出许多真知灼见,发人所未发。下面对其书稿中我所感兴趣的见解略述一二。

王启发博士从整体上描述礼的历史演变轨迹,他认为,中国古代的“礼”起源于原始宗教,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仍保留有原始宗教的胎记。随着人们社会化生活的深入和广泛,以及认识能力和理智水平的提高,礼的宗教精神逐渐内化为道德自律的精神;又经过一段历史时期后,礼的道德自律精神逐渐外化为法的他律的精神。最终,礼的宗教的、道德的和法的精神都表现出政治的功能,从而成为国家政治各项制度的依据所在。他的一个很重要的贡献是,指出在原来无所不包的礼学体系中开始了一个漫长的礼与法分立的历史,这一历史发端于春秋战国时期,历经秦汉两晋,至于隋唐,其结果是礼的范围逐渐缩小,原先包含在礼制当中的各种制度都归到法制的范围,成为独立的制度或专门法。至唐代《开元礼》和《唐律》《唐令》编定后,礼、法分立,各成规制,并成为后世的范本。

《月令》是《礼记》中的一篇,王启发博士引入自然法概念对之加以研究,他认为,古代世界在成文法出现之前,人们曾长期按自然的秩序和规律来规范其社会生产和生活,而当成文法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这种自然法思维仍有着广泛的影响。《礼记·月令》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的自然法典之集大成。从思想史意义解读《月令》通篇,可以看出其中包含的几个层面:第一层,以春夏秋冬四时为序,系之以十二月,每一月天文、气象、物候,各有不同的变化,并且有着不同的神明主宰和象征物;第二层,以天子为首,顺应天时,布政施令;神事、农事、工事、兵事、民事、刑狱,与时相应;训诫、教化、禁忌,依乎自然。第三层,政令失时,必将招致自然的回应,表现为天灾人祸。三层内容总体上反映出中国古代社会人们对其所生存的自然环境的认识,以及有计划安排社会生活的意识,包含着经验、智慧和理性。可以说,神本主义和农事中心主义是《月令》的核心精神。通过这种研究,王启发博士提出,中国先民正是在自然法则的启示下,发现和发明了可以规范人们自身生活的规则和法律,“礼”可以说是自然法的副本。他的这种研究观点和方法是正确的。过去研究者认为《月令》将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相联系,是一种牵强比附。王启发博士克服了这种简单化的研究方法。

《王制》是《礼记》中的一篇,王启发博士认为,当《王制》成为具有国家法性质的依据时,其产生过程就是古代国家的立法程序的体现。就王权国家体制而论,在《王制》中只见邦国,不见郡县,似乎《王制》作者并不以郡县制为是,而仍以封邦建国为是。这反映作者在国家体制选择上的意向。至于作为以皇权为核心的国家政治体制,到底是封邦建国、分封诸侯好,还是以郡县为行政区划,任官分职好?自汉代至于唐宋,这种思索仍长期萦绕在当朝皇帝臣子与士人学者的头脑中,观点不同,引发出不少的争论。而这正是我所说的“制度的焦虑”。我们过去看中国古代思想史,感到先秦诸子思想异彩纷呈,而汉唐思想多围绕国家体制和礼制问题,较少“哲学的精致”,其原因就在于国家体制和礼制建设始终是这一时期的“问题意识”,从对经典的不同诠释上可以看到当时人们在新的与旧的之间进行选择的“制度的焦虑”,由此而知此一时期礼学思想的意义所在。

在谈到礼的道德意义时,王启发博士提出,人类的社会化生活从哪里开始,道德就从哪里开始。人的社会化生活是礼的道德属性的本源,有了社会化的生活,也就有了道德化的礼。文明社会首先和最终是道德化的社会。儒学在先秦时代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淡化了礼的宗教意识,使道德成为最具价值的行为准则与规范。他认为儒家所讲的礼所体现的道德意义,大体可以分为家族伦理,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仪礼》中的冠礼、昏礼、丧服礼属于家族伦理;乡饮酒礼、射礼属于社会伦理;燕礼、聘礼、朝觐礼属于政治伦理。这些礼仪是建筑在周代宗法等级社会基础之上的。随着西周宗法制度的瓦解,出现了春秋时期所谓“礼崩乐坏”的局面。王启发博士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论述说,礼在周代,就其涵盖而言,本是无所不包的,这就犹如一个硕大的坚果,它的外皮枯萎腐烂了,它的硬壳也被打破了,但是它里面却包含有生命力的内核。如果说礼的制度层面是这个坚果的外壳的话,那么,礼的道德精神层面就是具有生命力的内核。

对于王启发博士的见解,我非常欣赏。唐代韩愈《读仪礼》说:“余尝苦《仪礼》难读,又其行于今者盖寡,沿袭不同,复之无由,考于今,诚无所用之。”沈钦韩说:“按今所行者惟《丧服》。至武氏、明皇之世,则又变乱其常矣。《开元礼》所载《乡饮酒》、《乡射》,虽依傍其文,亦鲜有实行之者。”其实,《仪礼》中所述内容,不只是在唐代社会,在更早之前人们已经不照它去做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必然改变先前的礼仪形式,但蕴涵在礼仪中的道德精神却有长久的生命力,这也就是儒家礼学的精神,正如《礼记·郊特性》说:“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礼仪是外在的形式,礼义是内在的意义,我因此称儒学是一种“意义的信仰”。

王启发博士所著《礼学思想体系探源》内容非常丰富,这是从思想史角度尝试探讨儒家礼学的第一部专著,作者阅读了西方学者的一些相关理论著作,引入诸如家族伦理、社会伦理、政治伦理、自然法、国家法等概念分析儒家礼学,而不是按传统的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的分类方法来讨论,这使得原本缺乏理论系统性的礼学,具有一种较好的理论形式,方便今人的认识和理解。  

总之,这是一部有很高学术水准的研究专著。在当前受商品经济冲击的情况下,许多学者急功近利,学风浮躁,很少有人选择三礼之学作为长期的研究课题,也难得有人花上十五年的功夫去写这样一部专著。学术贵在专精,礼学是一种专深细致的学问,专家难求,我希望王启发博士锲而不舍,再接再厉,继续钻研此绝学。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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