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的社群主义视野:“儒家民主”如何可能?——美国学者郝大维、安乐哲的中国政治现代化理论解读
郝大维、安乐哲对民主的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两分法理解,是否准确地表达了民主的复杂内涵,在此不论。但作为一种研究取向,无疑给我们的政治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创新性的启发。两位作者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来看民主的复杂前提是可取的,也符合历史发展的辨证过程。有着2000多年儒家文化传统的中国,其“儒家式的民主”是否可能?是否可欲?确实是一个值得认真反思的问题。作为非中国文化传统的学者,他们对中国文化传统与政治现代化关系的反思是否妥帖,是否到位,确实是一个问题。但从另一种文化的眼光看中国,也能够看到我们自己被遮蔽掉的一些问题,尤其可以相对客观地进行观察和思考。还有,作为异文化学者,对中国文化孜孜不倦的研究,对中国现代化建设高度关注,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当然,郝大维、安乐哲并不是纯然出于对中国文化的兴趣,他们也在寻求解决“晚期资本主义危机”的药方,并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沟通的社会而努力。郝大维、安乐哲对自由主义民主和社群主义民主的大体看法是,自由主义民主认为个人的权利先于社会组织且独立于社会组织而存在,因此个人权利高于社会权利(指共同体的权利),而社会权利则来自个人权利的让渡或者说是个人的授权(通称“社会契约”),个人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天赋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达到自我完善,美好的生活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是严格区分的,个人对共同体的和谐和完善没有建设的义务;社群主义民主认为个人的权利是从社会中来,个人权利的实现同样有赖于社会的沟通和共识,个人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认同是在社会之中完成的,个人社会化(认同共同体并与之互动)的过程也就是个人的自我成长和自我认同的过程。美好生活的实现有赖于共同体的理解、沟通与建设,共同体不是一个僵化的对个人进行窒息和封闭的团体,而是一个个人与个人互动的开放的体系。郝大维、安乐哲认为,前者是本质主义的理解,后者是历史主义和文化主义的理解。他们赞同后者对民主的诠释,并且认定亚洲儒学与美国的实用主义共享社群主义的民主资源,以此为基础,中国和美国可能开出不同于自由主义民主的社群主义民主来。在现代性面临着种种“危机”的时刻,美国新实用主义和亚洲与美国的新儒学的兴起以及平等对话,也包括各国各种文化资源的平等对话,将有利于这个世界的文明创新和和平发展。我个人的看法是,自由主义民主与社群主义民主既是民主的两个极端,也是民主的一体两面。个人权利与共同体权利的过分强调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个人或共同体造成不可挽回的“异化”,甚至伤害。两者的反思平衡可能才能满足人类最深层的不同需要。据美国历史学家、亚洲学家艾恺先生观察,“人类本性存在着深邃的两面性和暧昧性。(自由主义)民主与平等之“好”是不能否认的;而其“坏”的效果也是无可否定的。它们恰恰是同一状态的体现。”个人权利的过度强调必然的后果是个人相对于共同体的日益“离异化”和“失常化”,否则个人得不到自由主义的自我认同,艾恺强调:“‘失常’乃是个人自由的根本性质,也是它的代价,现代生活,其非个人性,缺乏恒常的人际纽带,没有道德准则或道德的确定性,欠缺主体认同等等,恰恰是个人自由和解放的终极状态。”当然,过分强调共同体的权利也会造成对个人的伤害(如哈耶可所痛恨的“多数人的暴政”等),甚至共同体同样也会产生相对于个人的“异化”(即共同体本身的日益“官僚化”和“非人化”)。自由主义民主与社群主义民主的冲突乃是人类两组基本欲求的冲突,不但象征和表达了人类最深的社会冲突,也象征和表现了人性本身的深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