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曲“良知”说义涵及其逻辑展开
常 新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摘要:作为关中理学大家,李二曲服膺阳明心学之旨,其本体-工夫-境界系统立基于“良知”说。从本体层面二曲强调“良知”之先验性,提出“良知”即“良心”。二曲通过对“良知”与“闻见之知”进行区别,认为“闻见之知”无益于德行之涵养,强调通过“致良知”之工夫达到“心与万物一体”之“至善”境界,这亦是二曲“良知”说之逻辑展开。二曲之“良知”说调和了“陆王心学”与“程朱理学”,批判了“王学末流” “略工夫谈本体””,“程朱末流”“做工夫而昧本体”之弊端,这种批判亦是对中晚明以来学术、学风所作的一次总结。
关键词:李二曲 良知说 逻辑关系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之际关中士人生存境况与文学生态”()
作者简介:常新,男,甘肃靖远人,
李颙(1627一1705年),字中孚,陕西周至人,人称二
一、“良知”之义涵
“良知”的概念出自《孟子》,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上》)孟子那里“良知”系指人先天所具有的一种道德意识与道德情感。阳明继承孟子之“良知”说,认为“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4)阳明视”良知”为主体本有的内在特征,且比孟子更加明确地将“良知”与”四端”结合起来,认为“四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结为“是非之心”。阳明之“良知说”较孟子之“良知说”获得了更为丰富的内涵。二曲“良知”之说同孟子、阳明之说,一脉相承,认为“‘良知’人所固有,而人多不知其固有,孟子为之点破,
先生为之发明固有之“良”,唤醒人心。大约谓:“此‘良’昭昭于心目之间,蔽之不能昧,扰之不能乱,减之无所损,增之无所益,与天地合德,而日月通明,通乎昼夜之道而知,顺而行之,便是天则。不必支离葛藤,义袭于外,舍真求假,空自担阁。”
又曰:“此固有之‘良’,本自炯炯,本是广大,妄念一起,即成昏隘;然光明广大之实,未尝不存,要在时觉时惕,致慎几微。”(6)
此处是从本体存在意义言“良知”之“良”,谓“良”是一根本存在而非是一实体,因为实体具有型象和大小,存在数量的增减,本体之“良”具有先验性,本然地“昭昭于心目之间”,其本身不为外因所扰。作为本体,“良知”之“良”既具有公共性,又具有个体性的特征,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从公共性而言,此良“与天地合德,而日月通明,通乎昼夜之道而知,顺而行之,便是天则”,它本身虽不是”天地之德,但能观照、显现天地之德,因此不需外求,即“义袭于外”。二曲虽强调“良知”之“良”的公共性,但同时也认为作为本体之义,“良”在人心的显现虽不需外求,否定外部权威,但它显现是并非每个人都能感知。由于外在干扰,有“妄念一起,即成混隘”之危,因此还须发挥主体的能动性,要“时觉时惕,致慎几微”。道德本体的这一属性在东西方哲学和宗教具有相同性。
“良知”作为道德的本体,是以道德情感为基础,是万善的根源,“善” 就是“良”,儒家对人尊严的肯定就是基于人人具有此“良知”,并且能感知此良知:
天生吾人,厥有恒性,五德具足,万善咸备,目视而明,耳听而聪,口言而从,心思而睿,恻隐、羞恶、辞让、是非,随感辄应,不思不勉,自然而然。本无不率,其或方然而忽不然,有率有不率,情移境夺,习使然也。能慎其所习,而“先立乎其大”,不移不夺,动静云为,惟依良知良能,自无不善,即此便是“率性”。火然泉达,日充月着,即此便是“尽性”。斯全乎天之所以与我者,不负天之所命,而克副天心。(7)
天地万物一体,天之生人,人不仅仅是自然的血肉之躯,同时还秉受天地所赋予的道德属性,”厥有恒性,五德俱足,万善咸备”,这意味着人同时获得了价值、道德意义上生命。“良知”本身是道德标准,遇事自知是非,不需外力强加,“恻隐、修恶、辞让、是非,随感辄应”,人所做的就是反身求得自己之良知和良能。“良知”唯先天存在并能够发用,才使人才具有超越的道德依据和后天实践的可能,“目视而明,耳听而聪,口言而从,心思而睿”,发用于当下的具体生活中,“随感辄应,不思不勉,自然而然”。“良知”本善,它促使人产生好善恶恶的内驱力,使人成德成善,但当下的生活使人很容易为情所扰,使先验的“良知”隐而不显,这说明先天本有之”良知”不是一种静态的规定,而是需要一种实践的工夫,本体、工夫一体,既见在良知的内涵,也见在工夫的内容规定,“先立乎其大”,即是这种景象。“惟依良知良能”,才能“不负天之所命,而克副天心”,即是当下呈现的“良知”,就是本体的“良知”,是对天命的观照。
二、“良知”即“良心”
“良知”与“良心”在二曲那里多时互用,其意与孟子“良知”、“良心”说相仿。孟子之意谓“良知”之知具有先验性和直觉性,“良心”是人原本具有之心,“良知”在人心的显现就是“良心”,这就是“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上》),”“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二曲说:“良知即良心也。一点良心便是性,不失良心便是圣。若以良知为非,则是以良心为非矣。”(8)二曲视“良知”与“良心”为同一概念,认为“良心”即是“性”,而”性”为天命所赋,“天命之谓性”(《中庸》),朱子释“性”为理,他说“性,即理也。天以阴阳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9)圣人之所以为圣就在于能秉承天命所赋之“性”,能以“良知”作为判断是非之标准。“不失良心之谓圣”是人作为道德主体在观照先天“良知”后所体现出的一种完满性,它承认人臻于圣人之境是人不失“良心”的必然结果。当然二曲在此也提出,“若以良知为非,则是以良心为非”的问题,“良知”和“良心”是本然性的,现实人只能说是潜在的圣人。
“良心”为“天命”所赋于人的共同本性,是每一个人最为原初的本质结构,是一种道德本体,即是善本身,又是善的外在显现,二曲说:
“乍见孺子入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此良心发现处。良心即善也,非由学而然,非拟议而然,非性善而何?故”性善”之旨明,而千圣之统明矣,所以开万世之蒙,而定万世论性之准者,端在于斯。(10)
在二曲看来,“良心”作为人原本具有之道德本体,即善良之心,同时也体现一种道德情感。它非为外力所强加,它不学而能,不虑而知,它的存在如同人的存在一样真实。见“孺子入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怵惕恻隐之心”是一种“良知”驱动下的情感体验,是“乍见孺子入井”后直接呈现于意识之中。“此良心发现处。良心即善也”,是“良心”之善的自我呈现。二曲在此还提出“良心”之善是性善的根据,是“定万世论性之准者”。“良心”虽是道德的本体,但它不能自己,必须有所发用,表现于外,这个表现出来的东西就是诸如“见孺子入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之情。心之未发为性,“良心”即性,“良心”是性善的基础,这既体现了”“心”在性善论中的地位,又突出“良心”道德本体论之义涵。
二曲即提出“良知即良心也。一点良心便是性,不失良心便是圣”之后,又提出如何保持“良心”的问题,他说:
人之所以为人,止是一心,七篇之书反复开导,无非欲人求心。孟氏而后,学知求心,若象山之“先立乎其大”、阳明之“致良知”,简易直截,令人当下直得心要,可为千古一快。而末流承传不能无弊,往往略工夫而谈本体,舍下学而务上达,不失之空疎杜撰鲜实用,则失之恍忽虚寂杂于禅。(11)
在儒家看来,“良知”和“良心”虽人人具有,但有时会出现恶的情形,恶之所以产生,就在于人舍弃了自己的“良心”,因此他们非常注重对“良心”的持守,孟子就警示后人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二曲提出“人之所以为人,止是一心”就是指孟子所言“异于禽兽者”之心,二曲在此从另一个侧面论证了“良心”作为道德本体的存在,论证了心善即性善。“良心”的呈现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反复开导”的工夫,只有这样才能是其充分扩充,发展为完整的善性,即这是一个“欲人求心”过程。二曲认为儒家自孟子以后的涵养工夫即此种工夫。忽视“良心”之善的本质,无视在现实生活对其扩展,作为本体之“良心”无从显现,即“略工夫而谈本体,舍下学而务上达,不失之空疎杜撰鲜实用,则失之恍忽虚寂杂于禅”,这也是二曲针对当时社会空疏的学风和浮泛的世俗进行的一种批判。
叁三、“良知”即“明德”
《大学》首句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朱子对此释道:“大学者,大人之学也。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昬,然其本体之明,则未有尝息者也。故学者当其所发遂明之,以复其初。”(12)“明德”意谓先天的“理”。二曲认为“良知”即“明德”:
问:“明德”、“良知”有分别否?曰:无分别。徒知而不行,是明而不德,不得谓之良。徒行而不知,是德而不明,不得谓之知。就其知是知非,一念炯炯,不学不虑而言,是谓“良知”;就其着是去非,不昧所知,以返不学不虑而言,是谓“明德”。曰“明德”、曰“良知”,一而二,二而一。(13)
二曲此处从体用、知行的关系来说明“良知”即“明德”。“不学不虑”是谓“良知”,“不学不虑”是谓“明德”,就此而言,二者皆具有先验性的属性,是道德本体,这种本体正如朱子所言会因“‘气之拘’则有时而昬”。“徒知而不行,是明而不德,不得谓之良。徒行而不知,是德而不明,不得谓之知”。二曲此处析知行为二,“知”系指道德知识,是一种先验的、至上的价值目标,“行”是对既有的道德观念之践履,只有达到知行合一,才是真知,才达到了高度的道德自觉,故二曲说“良知”与“明德”作为道德本体“一而二,二而一”的同一关系。
“明德”同“良知”作为先验的道德本体,存在发用的问题。二曲认为“明德”与“明明德”即其体现,他说:
“明德”即心,心本至灵,不昧其灵,便是“明明德”。心本与万物为一体,不自分彼此,便是“亲民”。心本“至善”,不自有其善,便是“止于善”。(14)
“‘明德’即心”是谓“明德”即心之本体,是至善的道德本体,其发用就是“明明德”,是一复本的工夫,就是克服“气之拘”等外在干扰,使心之至善之体得以诏示和显现。作为本心之“明德”不仅具有内在性,而且还具有普遍性,心与万物一体,此处并非是泛道德主义的万物也有德行之义,而是指具有道德之心的主体所显现的一种兼爱、泛爱的情怀。“明明德”是个体的理性自觉,“亲民”是群体的共同认同,二者皆指向至善之境。
“明明德”的展开,即表现为“格物”,二曲说:
一士问“格物”。曰:“身、心、意、知、家、国、天下,皆物也。而知为主。炯炯于心目之间,具众理,应万事,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通乎昼夜而知,即章首所谓‘明德’也。‘格物’,格此而已。此物明,则知致,知一致,而意之发动有善有不善,便一一自知。实实为善,去不善,便是‘明明德’于‘意’;心有正、有不正,亦惟自知,正其不正,便是‘明明德’于‘心’;以此修身,便是‘明明德’于‘身’;以此齐家,便是‘明明德’于‘家’;以此治国,便是‘明明德’于‘国’;以此平天下,便是‘明明德’于‘天下’。若如世儒之论‘格物’,要物物而知之,是‘博物’于天下,非‘明明德’于天下。”(15)
如上所述,“明明德”于身、心、意、知、家、国、天下是至善之价值目标的具体化,而”良知”构成了实现价值目标的必要前提,对道德主体的主体意识及行为起到了统摄的作用,使“良知”的落实或显现得到了内在的保障,“良知”与“身、心、意、知、家、国、天下”构成了互动关系。“格物”即“明德”,是属对“心”、“意”的反省工夫,即净化精神本体。明明德不仅仅是修己的工夫,它还超出单纯的道德关系,把各人的道德涵养基于对他人、天下的责任之中,关乎群体的安定与进步,是自我道德实现与社会安定、道德修明的同一,故二曲说要“明德于天下”,使天下之人都接受实践理性的洗礼,进而达到自觉的精神境界。因此二曲说“良知”即“明德”是情感与道德的统一,是道德与责任的统一。
四、“良知”之“知”与“闻见”之“知”
儒家一向强调本体即工夫,良知作为一种心灵的存在状态或存在方式不同于普通的认识能力,它是对人的生存意义和价值的肯定,有别于通过外求而得到的技巧或方法,更不是某种形式的科学方法或认识结果,因此儒家传统自北宋以来一直就注重“良知”之“知”与知识之“知”的区别。张载曾对此做过明析,他说:“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16)程伊川也说:“物交物则知之,非内也,今之所谓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闻见。”(17)宋代理学因把德性之知看作德盛仁熟的境界,因此在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间保持平衡。(18)二曲除继承宋代以来二者的区别,同时打破二者的平衡,在道德层面他竭力否定“知识”之“知”,在二者之间建立起一种紧张的关系:
既又问:“良知之‘知’与知识之‘知’,如何分别?”先生曰:“良知之‘知’与知识之‘知’,分别迥然。所谓良知之‘知’,知善知恶,知是知非,念头起处,炯炯不昧者是也。知识之‘知’有四:或从意见生出,或靠才识得来,或以客气用事,或以尘情染着。四者,皆非本来所固有,皆足以为虚明之障。”(19)
“良知”之“知”是一种超感性的先验知识,具有至善性,“赤子之心,未杂情识,纯是天理”(20),“念头起处,炯炯不昧者是也”系指“良知”是德性发展的内在之源,是是非判断的标准。“知识”之“知”起于“意”、“才”、“气”、“情”。“良知”之“知”作为一种内在的德性意识不同与具体的意念,“意”由感物而发,属于一种后天的经验活动过程,产生于具体的时空之中,遂物而迁,不具有超验性,且不一定导致善的行为。“才”指人的才能,朱子在《四书章句》中释道“足以有为之为才”。(21)才也属于后天的经验活动,是属于事实认识,而不是属于善恶、好恶等情感与价值的考虑,“才识”有时成为人炫耀的资本,使人忘却先验的“良知”。“气”指“气质之性”的“气”,作为道德本体的“良知” 一旦进入形体气质就不可避免地受到气质的“污染”,从而失去其所具有的至善之性。“情”、“性”的外在表现,是一种情感活动,二者属于体用关系。情有善与不善之分,发而不善的情感与念虑都不是自然的“良知”之性,“良知”与情识存在紧张关系,“情识日杂,天真日凿,记诵之勤,见闻之广,不惟未尝以之祛情识,而愈以滋情识”(22)“意”、“才”、“气”、“情”四者,“皆非本来所固有,皆足以为虚明之障。二曲对此四点的警惕基于工夫修养过程之中,此处也显示出其理论的矛盾性:“良知”作为内在的本体需要有外在显现的载体,外在的显现除却具体的“意”、“才”、“气”、“情”,便无着落。不过二曲又从体用的关系谈到“良知”对“闻见之知”的统摄作用,他说:
学问贵知头脑,自身要识主人。诚知头脑,则其余皆所统驭;识主人,则仆隶供其役使。今既悟良知为学问头脑,自身主人,则学问思辨,多闻多见,莫非良知之用。所谓识得本体,做好工夫,做得工夫,方算本体。尊德性,不容不道问学;道问学,乃所以尊德性。此正要紧切务,自不得作第二义看矣。(23)
二曲把“良知”与“闻见之知”进行比较,确立“良知”的重要性与优越性。“闻见之知”作为一种感觉经验体现的是人与外界事物的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是经验知识,它有时不甚可靠,“良知为学问头脑,自身主人”,“良知”是本体,对“闻见之知”具有主宰作用,“学问思辨,多闻多见”是实践工夫,是“良知”的体现和发用,是人的自我认识而不是认识的物件,就此而言,“良知”与“闻见之知”具有统一性,二者并行。二曲并在此基础上统一了“尊德性”与“道问学”,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程朱末流尽弃经学根底,侈谈心性义理的弊端,挽救道问学流于繁琐、空疏与玄虚的为学之厄运,对明清之际学风的转换具有一定意义。
五、“良知”与“格物致知”
在“格物致知”问题方面朱子和阳明之分歧甚为明显。阳明经过龙场之悟后认为不应求理于外,而应求理于心,把格物变为求心,“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24),“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25),“意之所在便是物”(26)。二曲在此问题上同阳明相仿,他说:
“格物”乃圣贤入门第一义,入门一差,则无所不差,毫厘千里,不可以不慎。“物”即身、心、意、知、家、国、天下;“格”者,格其诚、正、修、齐、治平之则。
“格物”二字,即《中庸》之“择善”,《论语》之“博文”,虞廷之“惟精”。“博文”原以“约礼”,“惟精”原以“执中”,“格物”原以“明善”。(27)
“物”在朱熹哲学中指一切事物,凡天地之间,眼前所接之事,皆是物。(28)阳明则视“物”为事,定义为“意之所在”。二曲同阳明一样也视“物”为事,只不过它比阳明走的更远,把它扩充为“身、心、意、知、家、国、天下”,即身之所在、心之所在、知之所在,家之所在、国之所在、天下之所在,“格”即“正”正其不正者,即“择善”、“博文”、“惟精”的工夫,其最终的目的在于“明善”,即通过“格物”使“良知”能够在事上显现,因此二曲所讲“格物致知”同“致良知”、“止于至善”具有一致性。
“良知”作为一种道德本体的自我呈现,属于一种情感体验的“认识”,“良知”虽人人固有,但其不会自觉呈现,需“致知”过程,否则便会自我“放逐”。“良能人人咸具,民何以‘鲜能’?不知故也。知则日用平常,不虑而能,夫岂‘鲜能’?特外徇物,内忘己,自能而不依其能,是以‘鲜能’。”(29)二曲在此强调了道德主体向内求“知”的道德自觉,认为“良知”虽具有先验性,但其显现无法离开后天的经验活动与理性活动。
修身明道,不容不问不察;不问不察,则修身明道之宜,无由闻所未闻,知所未知。经世宰物,不容不问不察;不问不察,则经世宰物之宜,无由闻所未闻,知所未知。能好问好察,斯无遗善。能隐恶扬善,人孰不乐告以善。聚众人之智,以为己智,其智也大矣。(30)
二曲“致知”思想同《大学》的宗旨一样,认为“致知”的目的在于“明明德”。“良知”作为一种先验的理性原则,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的,从潜在走向现实必须经过“致知”的工夫,“知好闻好察,用中于民是大智,则知不问不察,师心自用是大愚”。(31)“致知”之“知”是善恶好恶之“知”,而不是一般的知识,不在心外,因此“问”和“察”不是求一般知识于外,而是为了“修身明道”与“引恶扬善”,因此“问”与“察”成为本体“良知”显现无法回避的过程,“聚众人之智,以为己智”是一个自证、自省的过程,“众人之智”是“良知”在众人身上的显现,由于它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因此可以印证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本体“良知”的规范,进而把潜在的“良知”变为现实的明觉之知,二曲正是以此为前提,对“致良知”作了具有认识论意义的考察:
念虑微起,“良知”即知,善与不善,一毫不能自掩。知善即实行其善,知恶即实去其恶,不昧所知,心方自慊。若知善而不肯实行其善,知恶而不肯实去其恶,自知而自昧之,非自欺而何?(32)
上面谈过,思虑、意念有善于不善之分,思虑、意念即起能体现本体之“良知”者即为善。就本然性、应然性而言,“念虑”本身具有显现“良知的功能,即“念虑微起,‘良知’即知”,但实然情况则存在“知善而不肯实行其善,知恶而不肯实去其恶,自知而自昧之”的情况,这是道德主体对待修为的消极态度所致,也是愚肖与圣贤之别的根源。“致知”作为实现本体知的方法,固然是向外求知,但这并不是目的,其目的是致心中之“良知”,使“良知”能够显现。
二曲重视“致知”之工夫对“王门后学”所言“现成良知”说具有一定的修正意义。如王畿所言:“见在良知与圣人未尝不同。”(33)即言良知当下便是,不须刻意做防检、穷索之功。王艮又言:“良知之体,与鸢飞鱼跃同一活泼泼地,要之自然之则,不着人力安排。”(34)“自然之则”虽强调本体的先验属性,但“不着人力安排”之语则有本体与工夫隔绝之嫌,此种说法易导致自然人性论,这与儒家重视后天道德修为的传统相悖,这一为学倾向在二曲工夫论诸说中都受到批评。
小结
“良知”说是二曲哲学思想“明体适用”与“悔过自新”说的理论依据。二曲谈“良知”有多种脉络。他通过“良知”与“良心”、“明德”、“闻见之知”、“格物致知”关系的分析来阐明“良知”的本体属性,其论述的逻辑主线围绕本体-工夫—境界的理路,在其论述过程中即有对阳明心学的继承,同时又呈现出回归先秦儒家思想原点的趋势,他对“良知”的诠释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阳明“良知”之内涵。
注释
(1)全祖望撰,黄云眉选注《鲒琦亭文集选注》〈二
(2)李颙撰,陈俊民点校《二曲集》〈小引〉,北京:中华书局,1996,页1。
(3)
(4)王守仁原著,施邦曜辑评《
(5)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孟子上〉,页530。
(6)李颙撰《二曲集》〈东行述〉,页64。
(7)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中庸〉页414。
(8)李颙撰《二曲集》〈富平答问〉, 页128。
(9)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北京:中华书局,1983,页17。
(10)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孟子上〉,页515。
(11)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孟子上〉,页532。
(1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页17。
(13)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大学〉, 页402。
(14)同上。
(15)李颙撰《二曲集》〈南行述〉,页80。
(16)张载《张载集》〈正蒙·大心〉,北京:中华书局,1978,页24。
(17)程颢、程颐着,王孝鱼点校《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1,页317。
(18)陈来《有无之境:王阳明哲学的精神》,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页170。
(19)李颙撰《二曲集》〈梁溪应求录〉,页99。
(20)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孟子上〉,页520。
(2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章句〉,页291。
(22)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孟子上〉,页520。
(23)李颙撰《二曲集》〈授受纪要〉,页135-136。
(24)王守仁原著《
(25)王守仁原著《
(26)王守仁原著《
(27)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大学〉,页404。
(28)陈来《朱子哲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页295。
(29)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中庸〉,页418。
(30)同上
(31)同上
(32)李颙撰《二曲集》〈四书反身录·大学〉,页407。
(33)王畿《
(34)王艮《王心斋全集》(陈祝生主编)〈语录〉,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页11。
The Implication and Logic Relationship of Li-Erqu’s Theory of
“Intuitive Knowledge”
CHANG Xin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rature,
Institute of Traditional Culture,XiDian Unversity ,
Abstract: As a prominent Confucian idealist ,Li-Erqu was a ardent follower of Wang-Yangming’s theory of Mind.His theory’s system of Original Substance-Effort-Moral sphere was built on the basis of “Intuitive Knowledge”, and he emphasized the priori of Intuitive Knowledge.After distinguishing the “Intuitive Knowledge” and “The Knowledge”,Li-Erqu deemed that the knowledge was no benefits to moral cultivation,and through the effort of extension of Intuitive Knowledge to the highest good sphere . This process is his theory of Intuitive Knowledge’s Logical relations.theory harmonized the controversy between Ch’eng-Chu School and
Keywords:Li-Erqu Theory of Intuitive Knowledge Logical Relations
①关于明清之际海内三大儒所指何人历来有两种说法:其一是指孙夏峰、李二曲、黄梨洲,如全祖望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