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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之爱

2012-04-06
老子之“爱”,其内涵包括“大道”之爱、“仁慈”之爱、“正义”之爱与“和平”之爱四义。尊道而贵德,生养万物,施予万物;爱人爱物而不求回报,自然纯朴;以人为本,公而无私,宽而爱人,公平正义;以德报怨,泯除怨仇,反对攻伐,天下太平,世界和谐。这便是老子的“爱”之真义的当代启示。

  《老子》一书中,直接使用“爱”字有五处,其内涵包括“大道”之爱、“仁慈”之爱、“正义”之爱与“和平”之爱四义。

  “大道”之“爱” 老子所说的“道”,不仅是世界万物的根源,而且还是世界万物存在和发展变化的根据。就“道”与万物的关系来看,大道具有“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利万物而不争”和“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品德。这表明“道”是公平无私的。所以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表面上看,天地似乎无情无义,而这恰恰说明天地这种态度,正合大道任自然的精神。这种精神,实质上是一种大爱。因为“道”之自然本性无私无欲,所以“大道”能够关爱天地万物。老子曾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水的品性几近于道,利万物而使万物生长,柔弱而不与万物竞争,甘居下流而宽待万物。老子所言之“善”乃 “仁爱”、“慈爱”之德。故而常用“母”、“水”等意象形容大道的“爱”之“德”。尊道而贵德,生养万物、施予万物便是老子所讲的“大道”之爱。

  “仁慈”之爱 最能够代表老子“爱”的精神的是“慈”,其基本含义是“爱”。《说文》云:“慈,爱也。”老子只讲圣人治理天下之“不有”、“不恃”、“不长”,从来没有提到百姓应该如何回报圣人,甚至连感谢也不需要。老子所倡导的“慈爱”是自然的爱,而不是形式之爱。譬如母亲养育子女,即完全出于本性之自然,没有一丝一毫的私心杂念,可谓“大慈不慈”,“大仁不仁”。父慈子孝、相亲相爱本是人之天性,如若固着化为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就失去其本意。老子希望剔除虚伪的道德说教,强调真正的慈孝之亲情乃是排除虚夸之后人的本然状态,才是率真的自然大爱。在老子思想中,“慈”从“道”而来,慈德乃是无心之德、自然之德、施予之德和不争之德。

  “正义”之爱 在老子看来,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须尊道而贵德,公而无私,宽而爱人,方能天下有道。现实社会中,侯王行“有为之治”已经暴露出诸多弊端,并造成了巨大危害,统治者的过多干预,不是对于公众的爱,而是一种恶。为此,老子从自然大道出发,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政治原则,希望并要求统治者尊道而贵德,让百姓安居乐业。统治者有宽厚包容之心,具大公无私之意,奉公无私,宽而爱民,虚怀若谷,谦下不争,遵循自然无为之道处事待人,民众终会受益。侯王圣人治国平天下,普施大爱须讲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必有赖“大爱”才得以实现。

  “和平”之爱 老子认为,和平才是最大的爱,战争是最大的恶。即使不得已而进行战争,当战争进行到一定的阶段、达到了一定的目的之时,必须停止。切不可取胜而逞强、骄横而杀伐。即使取得了胜利,也要因为杀了人而以悲悯之心待之,以丧礼之遇待之。老子讲“以德报怨”,不是消极的息事宁人,而是泯除恩怨情仇、实现和平共处的最佳途径。若“以怨报怨”、“以怨报德”,就会导致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对立与冲突,冤冤相报,永无和平。剔除人的“甚”、“奢”、“泰”的野心,反对攻伐掠夺,天下太平、世界和谐不仅是老子的理想,也是人类的共同追求。

  尊道而贵德,生养万物,施予万物;爱人爱物而不求回报,自然纯朴;以人为本,公而无私,宽而爱人,公平正义;以德报怨,泯除怨仇,反对攻伐,天下太平,世界和谐。这便是老子的“爱”之真义的当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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