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摘录
1蒙昧时代是以采集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类的制造品主要是用作这种采集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产物进一步加工 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产生的时期。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23页
2“借更改名称以改变事物,乃是人类天赋的诡辩法!当直接利益十分冲动时,就寻找一个缝隙以便在传统的范围以内打破传统!”(马克思语)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51-52页
3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52页
4这种家庭形式表示着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为了保证妻子的贞操,从而保证子女出自一定的父亲,妻子便落在丈夫的绝对权力之下;……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53页
5一夫多妻制,显然是奴隶制度的产物,只有占据特殊地位的人物才能办到。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56页
6多妻制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多妻制主要是用购买女奴隶的方法取得的;人民大众都是过着一夫一妻制的生活。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56页
7一夫一妻制家庭。 如上所述,它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时期从对偶家庭和产生的;它的最后胜利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57页
8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个体婚制是以个伟大的历史进步,但它同奴隶制和私有财富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继续到 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61页
9劳动契约仿佛是由双方自愿缔结的。但是,这种契约的缔结之所以被认为出于自愿,只是因为法律在纸面上规定双方处于平等地位而已。至于不同的阶级地位给予一方的权力,以及这一权力加于另一方的压迫,即双方实际的经济地位——这是与法律毫不相干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69页
10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庭奴隶制之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70页
12民主共和国并不消除两个阶级间 的对立,相反,正是它才提供了一个无解决这一对立而斗争的地盘。……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妇女公共的劳动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再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70页
13这样,我们便有了三种主要的婚姻形式,这三种婚姻形式大体上与人类社会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买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在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70——71页
14自古就有的杂婚制在现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影响下愈变化,愈适应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愈变为露骨的卖淫,它在道德上的腐蚀作用也就愈大。而且它在道德上对男子的腐蚀,被对妇女的腐蚀要厉害得多。卖淫只是使妇女中间不幸成为受害者的人堕落,而且她们也远没有堕落到普通所想象的那种程度。于此相反,它全体男子的品格。所以,举例来说,长期的未婚夫状态,十之 把九都是婚后不忠实的真正的预备学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71页
15妇女为金钱而献身的必要性,也要消失了。买淫将要消失,而一夫一妻制不仅不会终止其存在,而且最后对于男子也将成为现实。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70页
16因此,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78页
17酋长在氏族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德性质的;他手里没有强制手段。……氏族可以任意撤换酋长和军事首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82页
18氏族有议事会,它是氏族的一切成年男女享有平等表决权的民主集会。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84页
19而这种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制度呵!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丝毫没有今日这样臃肿复杂的管理机关。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92页
x20这种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权力 一定要被打破,而且也确实被打破了。不过它是被那种在我们看来简直是一种堕落,一种离开古代氏族社会的淳朴道德高峰的堕落的势力所打破的。最卑下的利益——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最卑鄙的手段——偷窃、暴力、欺诈、背信——毁坏了古老的没有阶级的氏族制度,把它引向崩溃。而这一新社会自身,在其整整两千五百余年的存在期间,只不过是一幅区区少数人靠牺牲被剥削和被压迫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求得发展的图画罢了,而这种情形,现在比从前更加厉害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94页
21马克思说道:“欧洲的学者大都是天生的宫廷奴才……”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01页
x22财富被当作最高福利而受到赞美和崇敬,古代氏族制度被滥用来替暴力掠夺财富的行为辩护。所缺少的只是一件东西,即这样一个机关,它不仅可以保障单个新获得的财富不受氏族制度的共产制传统的侵犯,不仅可以使以前被轻视的私有财产圣神化并宣布这种神圣化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最高目的,而且还会给相继发展起来的获得财产的新形式,因而是给不断加速的财富积累,盖上社会普遍承认的印章;所缺少的只是这样一个机关,它不仅可以使正在开始的社会划分为阶级的现象永久化,而且可以使有产阶级剥削无产者的权力以及前者对后者的统治永久化。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04页
X23由一定家庭的成员但任氏族公职的习惯,已经变为这些家庭担任公职的无可争辩的权力;这些因拥有财富而本来就有势力的家庭,已经开始在自己的氏族之外联合成一种独特的特权阶级;而刚刚萌芽的国家,也就使这种霸占行为神圣化。其次,它表明,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分工已经如此牢固,以致以前氏族和部落的划分在社会意义方面已不是最重要的。最后,它宣告了氏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建立国家的最初企图,就在于破坏氏族的联系,其办法就使把每一氏族的成员分为特权者和非特权者,把非特权者又按照他们的职业分为两个阶级,从而使之互相对立起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06——107页
24由此而日益发达的货币经济,就象腐蚀性的酸类一样,渗入了农村公社的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氏族制度同货币经济绝对不能相容;……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07页
25迄今所发生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私有制以反对另一种私有制的革命。……一切所谓政治革命,从头一个起到末一个止,都是为了保护一种财产而实行的,都是通过没收(或者也叫做盗窃)另一种财产而进行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10——111页
26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被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代之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26页
x27罗马国家及其世界霸权引起了这样的结果:它把自己的生存权建立在对内维持秩序对外防御野蛮人的基础上;然而它的秩序却比最坏的无秩序还要坏,它说是保护公民防御野蛮人的,而公民 却把野蛮人奉为救星。
社会状况也同样是绝望的。从共和制的末期起,罗马的统治已经建立在残酷剥削被征服的各行省的基础上;帝制不但没有消除这种剥削,反而把它变成了常规。帝国越是走向没落,捐税和赋役就越是增加,官吏就越是无耻地进行掠夺和勒索。商业和工业向来不是统治着各民族的罗马人的事业;只有在高利贷方面,他们做到了空前绝后。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44——145页
28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现在它更是这样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45页
29战争提供了新的劳动力:俘虏变成了奴隶。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57页
x30氏族制度的机关就逐渐脱离了自己在人民、氏族、胞族和部落中的根子,而整个氏族制度就转化为掠夺和压迫邻人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旨在反对增加人民的一个独立的统治和压迫机关了。但是,如果不是对财富的贪欲把氏族成员分成富人和穷人,如果不是“同一氏族内部的财产差别把利益的一致变为氏族成员之间的对抗”(马克思语)如果不是奴隶制的盛行已经开始使人认为用劳动获取生存只是奴隶才配做的资料,比掠夺更可耻的活动,那末这种情况是决不会发生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1页
31我们也看到了游牧民族和没有畜群的落后部落之间的分工……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农业和手工业之间发生了进一步的分工从而发生了直接为了交换的,日益增加的一部分劳动产品的生产,这就使单个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变成了社会的迫切需要。……此外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1——162页
Y31随着它,出现了金属货币即铸币,随着金属货币就出现了非生产者统治者及其生产的新手段。商品的商品被发现了,这种商品以隐蔽的方式包含着其他一切商品,它是可以任意变为任何随心所欲的东西的魔法手段。谁握有它,谁就统治了生产世界。但是谁首先握有了它呢?商人。对货币的崇拜掌握在他手中是万无一失的。他尽心竭力地叫人们知道,一切商品,从而一切商品生产者,都应该毕恭毕敬地匍匐在货币面前。……在使用货币购买商品之后,出现了货币借贷,随着货币借贷出现了利息和高利贷。后世的立法,没有一个象古雅典和古罗马的立法那样残酷无情地、无可挽救地把债务者投在高利贷债权者的脚下,——这两种立法,都是纯粹由于经济强制,作为习惯法而自发地产生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2——163页
Y32除了表现为商品和奴隶的财富以外,除了货币财富以外,这时还出现了表现为地产的财富。各个人对于原来由氏族或部落给予他们的小块土地的占有权,现在变得如此牢固,以致这些小块土地作为世袭财产而属于他们了。……完全地、自由地的土地所有权,不仅意味着毫无阻阻碍和毫无限制地占有土地的可能性,而且也意味着把它出让的可能性。……这意味着土地现在可以成为出卖和抵押的商品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3页
Y34这样,随着贸易的扩大,随着货币和货币高利贷、土地所有权和抵押制的产生,财富便迅速地积聚和集中到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中,与此同时,大众日益贫困化,贫民的人数也日益增长。……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了整个社会的上层建筑所赖以建立的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3--164页
Y35在每个氏族团体中,也表现出利益的冲突,这种冲突由于富人和穷人,高利贷者和债务人结合于同一氏族和同一部落中而达到最尖锐的地步。……原始的自然产生的民主制变成了可憎的贵族制。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5页
Y36第三种力量似乎站在相互斗争着的各阶级之上,压制它们的公开的冲突,顶多容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所谓合法形式进行。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
国家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兴起的三种主要形式。雅典是最纯粹、最典型的形式:在这里,国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了闭关自守的贵族,贵族的四周则是众多的、站在这一社会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最后,在战胜了罗马帝国的德意志人中间,国家是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5页
Y37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象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勿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6页
Y38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6——167页
39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7页
Y40官吏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驾于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制度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他们作为日益同社会脱离的权力的代表,一定要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由于这种法律,他们就享有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了。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但是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首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后者是站在社会之中,而前者却不得不企图成为一种处于社会之外和社会之上的东西。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7——168页
Y41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8页
Y42在历史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民的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这直接地宣告国家是有产阶级用来防御无产者阶级的组织。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8——169页
Y43国家的最高形式,民主共和国,在我们现代的社会条件下正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它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最后决定性斗争只能在其中进行到底的国家形式,——这种民主共和国已经不再正式讲什么财产差别了。在这种国家中,财富是间接地但也是更可靠地运用它的权力的:其形式一方面是直接收买官吏(美国是这方面典型例子),另一方面是政府和交易所结成联盟,而公债愈增长,愈是把交易所变成自己的中心,这一联盟就愈容易实现。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9页
Y44有产阶级是直接通过用普选制来统治的。只要被压迫阶级——在这里就是无产阶级——还没有成熟到能够自己解放自己,这个阶级的大多数人就仍将承认现在的社会秩序是唯一可能的秩序,而在政治上成为资本家阶级的尾巴,构成它的极左翼。但是,随着无产阶级成熟到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它就作为独立的党派结合起来,选举自己的代表,而不是选举资本家的代表了。因此,普选制不能而且永远不会提供更多的东西;不过,这也就足够了。在普选择制的温度计标示出工人的沸点的那一天,他们以及资本家同样都知道该怎么办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69——170页
Y45所以,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直接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70页
Y46直到今天,产品仍然支配着生产者;直到今天,社会的全部生产仍然不是由共同制定的计划,而是由盲目的规律来调节,这些盲目的规律,以自发的力量,在周期性商业危机的风暴中起着自己的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71页
Y47奴隶制是古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72页
Y48文明时代所由以开始的商品生产阶段,在经济上有下列特征:(1)出现了金属货币,从而出现了货币资本、利息和高利贷;(2)出现了作为生产者之间的中介阶级的商人;(3)出现了土地私有制和抵押制;(4)出现了作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的奴隶劳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72页
Y49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它在一切典型的时期毫无例外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文明时代还有如下特征:一方面,是把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作为整个社会分工的基础固定下来;另一方面,是实行所有者甚至在死后也能够据以处理自己财产的遗嘱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72——173页
Y50以这些制度为基础的文明时代,完成了古代氏族社会完全做不到的事情。但是,它是用激起人们的最卑劣的动机和情欲,并且以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秉赋为代价而使之变本加厉的办法来完成这些事情的。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动力;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173页
Y51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对一些人是好事的,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这一情况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机器的采用,其后果现在已是众所周知了。如果说在野蛮人中间,象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不大能够区别权利和义务,那末文明时代却使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和对立连最愚蠢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因为它几乎把一切权利赋予一个阶级,另方面却几乎把一切义务推给另一个阶级。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73——174页
Y52这并不是应该如此的。凡对统治阶级是好的,对整个社会——统治阶级是把自己与整个社会等同起来的——也应该是好的。所以文明时代愈是向前进展,它就愈是不得不给它所必然产生的坏事披上爱的外衣,不得不粉饰它们,或者否认它们,——一句话,是实行习惯性的伪善,这种伪善,无论在较早的那些社会形式下还是在文明时代第一阶段都是没有的,并且最后在下述说法中达到了极点:剥削阶级对被压迫阶级进行剥削,完全是为了被剥削阶级本身的利益;如果被剥削阶级不懂得这一点,甚至举行叛乱,那就是对行善的人即对剥削者的一种最卑劣的忘恩负义行为。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74页
20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