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学网  >  西学汇通  >  独立人格与公共精神

独立人格与公共精神

2017-06-13
独立人格与公共精神
 
什么是独立人格?
所谓独立人格是指人的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它要求人们既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精神权威,也不依附于任何现实的政治力量,在真理的追求中具有独立判断能力,在政治的参与中具有独立自主精神。
 
我非常喜欢陈寅恪先生的一句名言,是他在王国维纪念碑铭上写的: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所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呜呼!树兹石于讲舍,系哀思而不忘;表哲人之奇节,诉真宰之茫茫,来世不可知者也。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章;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那什么是公共精神呢?
公共精神是社会公共生活的产物,是一种高尚的伦理精神,是公民在现代公共生活中应该具备的基本精神,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公民素质和社会风气是否优良的标杆。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对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的主观认可并体现于客观行动上的遵守、执行。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
前现代社会是类公共性的共同体。是以血亲宗法为中心的人伦网络,家庭不独立与家族,私人生活实际是大家庭生活。建国之后,以公有制为中轴的单位制度,生老病死,教育与工作,衣食住行,都依赖单位组织。公共食堂,吃饭这一私人领域完全公共化。不存在众口难调的事,大家吃的都一样。当然和我们现在不一样,虽然也食堂,你可以有选择的订购。不过我们集体生活,如宿舍,班级,甚至跑操都是集体的。
私人领域的消失,个体很难建立独立的人格及主体意识。
国家单位家族权威及其人际关系成为制约乃至塑造个体的决定性力量。由此出现了种种的人身依附或种种变相的人身依附。集体的标准及公共性标准压抑着个性化的人格主体。这种大一统不能由现代民主。公共生活完全吞并了私人生活,共同体便成为军事组织,个人必成了士兵。这种社会结构一旦被某些邪恶的分子或集团利用、操纵,便转化为专制乃至极权社会。
真正公共领域的形成同私人领域的形成是现代社会同一过程的两个结果。
与此相同,现代民主的公共领域被篡夺与个人自由被剥夺是同一事件的相关后果,因此必须将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一并考察对待,不能将私人领域的萎缩归咎于公共领域的扩张。
 
问:哪些是公领域?哪些是私人领域?
 
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
信仰归于私人。
资本主义私有制及自由竞争历史地奠定了个体的独立自主性,并由此抽象出主体个人格观念。
政府的职责及其行使方式具有价值中立的形式化与制度化的特性,无权赞成或反对个体具体的实质性内容的立场,但有责任维护不同个体及团体表达交流讨论各自主张共同必须的公平规则与秩序,即制度。
要求个体在公共领域遵守起码的交往规则,即真诚、守信、理性、平等、求同存异、不自我中心与强加于人等,这就是责任伦理。
至于个体乃至私人一己性的爱好、观念乃至怪癖,只要不触犯法律或违背责任伦理,尽可以在私人领域中存在。
信念伦理是每个人所需要的,但在现代社会只是少数人心中才清晰地存在着。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贡斯当:
古代人的自由:政治参与权。现代人的自由:公民独立权。
英国赛亚柏林:
积极自由:主体可以做某件事的自由。
消极自由:主体可以不做有件事的自由。免受强迫和奴役。
现代公共精神的危机不仅来自于公共领域的吞并,也来自于公民的放弃。消极自由为专制主义夺取权力提供了条件。
人,特别是现代人,不应是离群索居的个体主义者,个体只有在超越私人生活的社会关怀与公共责任承担中,才能发展自我。
公德与私德
公德只限于血亲放大的家庭、家族、同乡等特定的关系圈子的伦理。
私德是私人关系之间的道德。公私不分的共同体中,个体根本无从发育起独立的人格。

上一篇:张骥:谈人文与设计

下一篇:论知识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