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唐墓志研究概况与政治文化研究走向
一、唐以前墓志源流
墓志专指埋藏于墓圹中的石刻文字,一般立于地面的碑文被称为墓碑或地表文,习惯通称墓碑。《文章辨体序说·墓志》云:“墓志,则直述世系、岁月、名字、爵里,用防陵谷迁改。”据此可知,墓志乃指刻于志石的文章,用来记述死者的生平和世家。墓志通常有两部分,正如刘勰论述墓志体例时说:“其序则‘传’,其文则‘铭’。”[1]所谓序即志,用散文体写成,叙墓主身世;所谓文即铭,用韵体文写成,赞墓主为人。二者合一叫墓志铭,少部分有志无铭或有铭无志,因此可以有三种称谓:墓志、墓铭、墓志铭,我们通常称墓志。
墓志究竟起源于何时呢?目前学界认为墓志源于汉代。“事盖始于东汉,光绪末山东怿县所出《临为父作封记》即是其物。同时孟津所出东汉砖刻之志姓名、籍贯、刑罚及年月者,亦彼时丛葬刑徒之志。墓碑立墓前以表逝者功德,然恐日久损坏,遂别置于墓圹中置石刻记逝者姓氏简历,碑时尚可久远。”[2]这里谈到墓碑与墓志的分流,是先有墓碑,后在此基础上分流出墓志,空间上出现地表与地下之别。但在功用上是一致的。而初期墓砖铭刻是地下殉葬思路发展的一个环节,还不能称为后代的墓志。只有主导地位的墓碑变形藏于地下,才真正是墓志的开始。而这是丧葬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就是墓碑思路与地下殉葬铭砖思路的交汇才真正是墓志的开始。如果以墓砖铭文内容来定位墓志,那就要看到墓碑的铭文才是墓志前身。如果以此主导思路上推就是墓碑的起源就该是墓志的先河。如果以有铭文的砖的思路就是墓志,正如《四朝闻见录戊集》所记:“铭墓三代已有之。薛尚功《钟鼎款识》第十六卷,载唐开元四年偃师耕者得比干墓铜般,篆文云:‘右林左泉,后岗前道。万世之宁,兹焉是宝。’”[3] 地下思路可以推及到这里,但似乎不确切,当不可以铭文简陋与不同材质决定与否。
而地表墓碑的上推,“先秦已有‘碑’,但如《礼记·祭义》:‘君牵牲(中略)既入庙门丽于碑。’《檀弓》:‘丰碑,接大木为之,形如石碑,于郭前后四角树之,穿中于间,为鹿卢下棺以率绕。’知其时之碑止是木质,树于庙门以丽牲,树于郭四角以下棺,与其后石刻之碑有别。立石碑刻文字始于东汉,汉末以后遂通行而居石刻文字之首列。”[4]可见如果以地表文墓碑的起源定位于东汉,那么作为墓碑的分流——墓志时间当在其后。《文体明辨序说·墓志》云:“古之人有德善功烈可名于世,殪后则后人为之铸器以铭,而俾传于无穷,若《蔡中郎集》所载《朱公叔鼎铭》是已。至汉杜子夏勒文埋墓侧,遂有墓志,后人因之。”但当时还没有成为碑文的分流,只是个别现象。无名氏《彭城刘氏合俯铭并序》:“古之葬者无铭志,起自魏时。”[5]
《宋书·礼纪二》:
建安十年,魏武帝以天下雕弊,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晋武帝咸宁四年,又诏曰:此石兽、碑表,即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其犯者虽会赦令,皆当毁坏。
元帝太兴元年,有司奏:故骠骑将军主薄故恩营葬旧君顾荣,求立碑。[6]
由于政府的打击,地表墓碑发展态势被压抑,而立碑之风又已经在民间形成气候,因此墓表文大量转入地下,墓碑的分流开始形成气候。伴随政府高官对墓碑的禁令的解除,地表文又恢复了发展。
到南北朝,墓志名称确立,其形制大体划一为四方石板,上多刻棋子方格。在志阴刻家属姓氏的叫阴,刻在侧面叫侧,正面叫碑阳。在志文上加同式方石保护志文,叫盖,盖文多以小篆或正书刻“8888墓志铭”之属,仿碑刻之制也。精者则于盖上刻文饰,碑额碑侧也有浮雕及文饰。这种墓志,南朝较少,北朝为多。墓志的发展,产生了庾信《周大将军怀德公吴明彻墓志铭》之类的名作。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将墓志归为“诔碑”类,同朝人箫统更是独具慧眼,其所编《文选》正式将墓志列为一类文体,并与碑铭分开,这样墓志在中古文献中才登入大雅之堂。也为大唐宏阔的墓志之林开创了坚实的基础。今天唐墓志已经成为研究中古的文史学者的必备资料。
二、近二十年唐墓志研究概况与政治文化研究走向
(一) 唐墓志与政治史事研究
利用唐代墓志,结合相关史书,取得政治史研究的许多新进展,主要表现在史事发微、官制及蕃将研究、民族关系、中外交流等方面。
史事发微:陕西师范大学
官制研究:先后出版论著有郁贤浩著的《唐代刺史考全编》、1997年出版陈国灿、刘健明编的《〈全唐文〉职官丛考》、1998年中华书局出版赵超的《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从出土墓志看唐代的武贡举》(《中国史研究》2003年3期),还有李方《唐李元轨墓志所见的北门学士》,《关于马麟墓志作者官职问题》(《文博》1998.5);彭炳金《唐代墓志中所见的清白科》(《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4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讨论了科举中的清白科、荐举中的清白科及清白科与吏治等问题。
蕃将研究:发表论文有李鸿宾《论唐代宫廷内外的胡人侍卫——从何文哲墓志铭谈起》(《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66.),李之龙《跋唐扶余隆墓志文》(《华夏考古》1999.2),葛承雍《东突厥阿史那摸末墓志考述》(《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3,3),李之龙《唐百济黑齿常之墓志文解释》(《东南文化》1996.4),束有春、焦正安《唐百济黑齿常之、黑齿俊父子墓志解读》(《东南文化》1996.4),陈忠凯《唐三蕃将墓志铭文之研究》(《碑林集刊》5),赵振华《唐阿史那感德墓志考释》(《史林》2004.5);王富春的《唐党项族首领脱靶守寂墓志考释》(《考古与文物》2004.3);王晓谋的《唐契必尚墓志考释》,马弛《〈旧唐书、黑齿常之传〉补阙及考辨》(《百济研究论丛》(韩国)1997)、《难元庆墓志简释》(《唐代长安的新罗史迹》韩国,2000),岳绍辉《李思摩墓志考析》(《碑林集刊》3),马咏钟《唐似先义逸墓志考释》(《碑林集刊》3);罗宁丽《唐豆卢建墓志》考(《碑林集刊》4);王晓丽《唐《李谨行墓志》简考》(《碑林集刊》8)
民族关系:
中外交流:唐朝与波斯(伊朗)关系的研究:武伯纶《唐代长安遗留在西安及其附近的和波斯有关的历史文物》(《西北大学学报》1978.1)、刘迎胜《唐苏谅妻马氏汉、巴列维文墓志再研究》(《考古学报》1990.3)等。武文比较全面地介绍和讨论了70年代末叶以前西安及周边地区出土的墓志、壁画以及金银器、陶俑、银币等文物资料及其所反映的唐朝与波斯的关系。刘文对1955年在西安城郊发现的《苏谅妻马氏墓志》以及夏鼐《唐苏谅妻马氏墓志跋》(《考古》1964.2)以来的研究做了重新探讨;晁华山的《唐代天文学家瞿昙馔墓志的发现》(《文物》1978.10),荣新江的《一个入仕唐朝的波斯景教家族》(《伊朗学在中国论文集》2,北大出版社,1998年),二文分别对瞿昙馔和李素墓志进行研究,推进了中西文化交流史。阿罗憾墓志也倍受学界瞩目:林梅村《洛阳出土唐代犹太侨民阿罗憾墓志跋》(收入所著《西域文明——考古、民族、语言和宗教新论》,东方出版社,1995),对于清末才见知于世的这方重要墓志的主人“大唐故波斯国大酋长”的事迹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考证。2002年11月第三届伊朗学在中国研讨会、古代中外关系研讨会上,马小鹤提交论文“唐代波斯国大酋长阿罗憾墓志考”,结合新校释的钵罗婆文《赞德瓦赫兰·亚斯恩》,对这方发现近一世纪的墓志提出了新的解释。传统主流意见认为,阿罗憾是景教徒,受唐高宗之命,传播景教,在拜占庭(拂林)西界立碑。作者不同意这一论断,认为阿罗憾被波斯和中亚的琐罗亚斯德教徒视为千年之末的救世英雄瓦赫兰,具有很大号召力,帮助唐朝在吐火罗和波斯疾陵城建立了羁縻府州体系,与唐朝使者王名远一起在吐火罗西界立碑,对唐朝与西域建立稳定关系有深远影响。
赵超《唐代墓志中所见的高句丽与百济人士》(《揖芬集——
(二) 唐墓志与历史地理研究
利用唐代墓志研究历史地理,主要涉及问题有西安洛阳的城坊、乡里、宅地相关考证和唐代折冲府相关问题,其它还涉及扬州、河北邯郸、卢龙镇、北人南迁等问题。
两京历史地理的研究:先后出版了辛德勇的《隋唐两京城丛考》、李健超《增订两京城坊考》(三秦出版社,1996年)两部专著;1963年,《考古学报》二期发表了武伯纶《唐代长安县乡里考》;1988年,中国考古学会第五次年会论文集发表了陈久恒的《唐东都洛阳城坊之考证——从唐代墓志看东都坊里名称及数目》;杨希义、陈忠凯:《唐代墓志中所载的长安坊里》(《文博》1988.5);1990年《考古》发表了赵超的《洛阳城坊考补》、1994年《中国史研究》第3期又发表他了《唐两京城坊考》东都里坊考补正;从1996年至2002年,《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先后发表了耿占军、史红帅、张萍等人的系列城坊及相关问题的考补成果;2002年,《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发表了李健超《洛阳西安出土隋唐墓志与隋唐两京城坊(里)的研究》,赵振华、何汉儒的《唐代洛阳乡里方位初探》,张剑的《洛阳出土墓志与洛阳古代行政区划之关系》三篇文章;赵振华《洛阳邙山唐代古村传承考》(《洛阳工学院学报》2002.3);2002年,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了余扶危著的《洛阳出土墓志卒葬地资料汇编》,收录见于1998年以前著录的洛阳出土的有卒葬地的墓志,为历史和人物研究提供方便,尤其对研究古代洛阳都城里坊制度、行政区划、地理山川形势、帝王陵墓的位置及贵族墓葬分布等方面有重要意义。
唐代折冲府考逸:在劳经原父子、罗振玉、谷霁光、
2000年3月,扬州大学学报发表了陈彝秋的《唐代扬州城坊乡里考略》,共考证出里坊乡镇46处;1996年《文物春秋》第一期发表了孙继民、郝良真的《从新出墓志看唐代邯郸历史地理的几个问题》,主要探讨了邯郸西部的山水名称方位、洪波台的方位、罗城及两个村名等问题;冯金忠的《从王公苏墓志看唐代的卢龙镇》一文认为,卢龙镇是幽州的一个组成单元;2001年《江汉考古》第4期发表了刘礼堂的《从〈唐代墓志汇编〉窥探唐代安史之乱后北人的南迁》;还有呼林贵的《唐智藏禅师舍利踏铭的发现及相关历史地理问题探索》(《碑林集刊》2);王原茵的《隋唐墓志的出土与葬地》(《碑林集刊》6)。
(三) 唐墓志与唐代家族史研究
目前家族史的研究,在陈寅恪等人的研究基础上,一批学者利用墓志,对家族史进行深入研究,成为当下学界的一大热点问题,主要研究代表有日本矢野主税、台湾毛汉光、西安杜文玉、北京吴玉贵,矢野主税、毛汉光侧重唐代豪门大族的研究,杜文玉侧重宦官家族研究、吴玉贵是研究少数民族家族的代表。对唐代家族个案的研究,基本都运用墓志资料,对此方面也先后有杜文玉、张大伟的讨论文章。另外对普通姓氏家族的研究,伴随几家出版社出的百家姓丛书的推动,也成为一股不可阻挡潮流。
矢野主税《隋唐之季的上层乡邑社会》(《第一经大论集》7,1968;8,1969),在他以前所作两晋南北朝张氏、郑氏、裴氏、韦氏等个案研究基础上,利用洛阳出土墓志资料,进一步探讨了隋唐洛阳地区上层社会的诸姓家族迁居与婚姻问题,指出随着统一政权的建立,家族迁居频繁起来,寄生官僚依靠新的婚姻关系,组成了新的乡邑社会。
毛汉光的琅邪王氏研究,采取抽样调查的办法,从正史及墓志资料找到汉末到唐末700年间琅邪王氏后裔共676人,作世系整理归类,以此为本,作各代后裔主要活动之时间幅度对照表和各代官品统计表,在此二表基础上,对王氏历代家庭成员的政治地位、在政治社会的动态、与军事的关系、与社会价值观念的关系、家庭盛衰等问题进行量化、类型化的分析研究,成为家族个案研究的典范;另外他还对京兆韦、河南郑、弘农杨、博陵崔、清河崔、赵郡李、陇西李、太原王、范阳卢、渤海高、河东裴、彭城刘、河东柳、京兆杜、兰陵萧、河东薛等16家14氏用同样办法进行了系列研究。把唐代家族史研究推到新的高度。(参见《二十世纪唐研究》)
杜文玉先后发表了系列宦官家族研究成果:《高力士家族及其源流》(《唐研究》4,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唐代宦官的籍贯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年第1辑)、《唐代宦官刘光琦家族考》(《陕西师大学报》2000年第3期)、《唐代宦官婚姻及其内部结构》(《学术月刊》,2000,6),《唐代泉氏家族研究》(《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2.3)、《论墓志在古代家族史研究中的价值——以唐代宦官家族为中心》,这一系列的文章推动了大陆家族史的研究,尤其是对正史资料缺乏的宦官家族的深入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
吴玉贵《凉州粟特胡人安氏家族研究》(《唐研究》3);杨富学、杜斗城的《洛阳出土的几通唐代安定胡氏墓志》(台湾《中国中古史研究》2期)。
2003年《华夏考古》第3期发表李献奇的《唐中眷裴氏墓志丛释》;张卫东《唐代荥阳郑氏个案研究》,吸收前人成果,也扬弃了《从郑虔撰文墓志探郑氏家族起源》(《史学月刊》1994.6)、刘新建的《从唐代墓志谈郑氏家族》(《中原文物》1994.2)两文内容,取得家族个案研究的优异成果;还有徐凤霞的《唐代长孙家族研究》,河北师大李国强的硕士毕业论文《唐代范阳卢氏研究》(2000年);王化昆《北魏隋唐河洛大族于氏的几个问题》(《洛阳工学院学报》2002.9);
陶敏《盖蕃一家墓志综考》(《武汉大学资料集》);周郢《新发现的羊氏家族墓志考略》(《岱宗学刊》1997.3);岳绍辉《西安碑林藏五方唐代骞氏墓志综考》(《碑林集刊》8);2003年,张大伟的《试析古代墓志的家族世系文献价值》(《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4);
(四) 唐墓志与唐代妇女研究
妇女研究是全球学界相关学科关注的热点,对唐代妇女史的研究也充分展示了历史学科的时代性。而作为蕴涵丰富唐代妇女资料的墓志,一时为唐史学界所瞩目。近几年,利用墓志资料研究妇女史,突出表现在佛教信仰
、婚姻性别及贞节观、特殊女性群体及个案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佛教信仰方面:焦杰《从唐墓志看唐代妇女与佛教的关系》(《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1);2000年苏士梅硕士毕业论文《唐墓志与唐代妇女研究》,2003年5月在《史学月刊》上发表了她论文修订的一部分《从墓志看佛教对妇女生活的影响》;吴敏霞《从唐墓志看唐代女性佛教信仰及其特点》(《洛集》);万军杰《从墓志看唐代女性佛道信仰的若干问题》也利用《唐代墓志汇编》分析了女性志主佛道信仰的原因、特点及其影响。
婚姻性别方面:杨智红《唐代千方妇女墓志所反映的婚姻家庭情况》;毛汉光《唐代妇女家庭角色的几个重要时段——以墓志铭为例》(台湾《国科会.人文社会》1991.7)一文,将唐代中上层妇女的一生分成数期,分析证明唐代妇女与父家的关系不如与夫家密切,而且妇女在进入夫家后,地位更是日形重要。《从出土墓志浅谈唐代蓄妾问题》(《碑林集刊》6);卢建荣《从在室女墓志看唐宋性别意识的演变》(《台湾师大历史学报》25,1997);2000年《文博》第4期发表了毛阳光墓志相关研究成果《唐代妇女贞节观》,夏绍先的《从墓志看唐代妇女贞节观》(《楚雄师专学报》2001.4),二文认为唐代社会虽不以再嫁为耻,但唐代妇女的再嫁并不普遍,贞节观仍然是保守的,这可从大量的墓志中得到证实,上层宗室贵族深受胡族的影响,形成了与下层妇女截然相反的贞节观念,但这并不是社会的主流。唐代社会妇女保守的贞节观,成为后世妇女贞节观念的滥觞。
宫女、公主研究:耿慧玲《从神龙宫女墓志看其在政变中之作用》考察了神龙年间19方宫人墓志,认为其中透露出宫人对神龙元年的政变有相当程度的参与,也表示出宫人对于内外朝有相当程度的沟通,从而对政变进行产生影响。可知神龙朝宫人有着颇高的能力与权势,能对朝政有些影响。《晚唐宫女“·娘”墓志》(《考古与文物》2003.2);程章灿《填写出来的人生--由亡宫墓志看唐代宫女的命运》(《中国典籍与文化》1996.1);2003年《中国历史文物》3期,发表宁志新的《从千唐志斋看唐代宫女的命运》;杨春芳《从墓志看唐代宫女的等级》。
王祺祎、周晓薇《唐代公主墓志辑略》(《碑林集刊》3);张云唐《新城公主墓志考》(《碑林集刊》6);崔庚浩、王京阳《唐纪国大长公主及夫郑沛墓志合考》(《碑林集刊》6);李文英《唐普安公主及其夫郑何墓志考》(《陕馆》8);岳连建《唐淮南大长公主驸马马封言墓志考释》(《考古与文物》2004.4)
妇女个案研究:马先登《
(五) 唐代墓志与风俗文化研究
集中利用墓志对风俗文化研究,可与唐代妇女研究结成姊妹篇,尤其在婚丧习俗、行第研究、年寿研究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婚丧习俗:段塔丽《从唐墓志看唐代社会的婚姻习俗》(《文博》1998.5)以唐墓志为根据对婚龄、选妻标准、婚姻方式、离婚与改嫁、冥婚进行论述,认为唐代有早婚习俗,但20岁以上出嫁者也不少见;唐代择妇多重视门第望族,或重于仪貌、柔顺,或重于才学,或重于持家勤俭,或重于舞姿歌喉,其中性格柔顺、门第才学最为人所重。婚姻程序都由媒妁通言,而后互报婚书或私约,行纳彩、纳币等六礼;离婚改嫁与冥婚习俗在墓志中也有反映。还有宋英的《从唐代墓志看唐代婚姻习俗》(《碑林集刊》7),姚平的《论唐代的冥婚及其形成原因》(《学术月刊》2003.7),陈忠凯《唐代人的生活习俗——合葬与归葬》(《文博》1995.4))。
行第研究:吴丽娱《从唐代碑志看唐人行第问题》(《唐研究》2)探讨了唐人的流行状况、排行依据与普及原因等问题,认为则天朝、宣宗朝之后,唐人行第之称的习俗逐渐从官场普及于全社会,其排行是男女分排各论,排行时即有按同父所生的小排行,又有依据祖、曾祖乃至高祖甚或房族进行大排行。行第称谓的流行与避讳的习俗及社会礼法相适应,同时也与它可以示亲近、拉交情、显宗族的特点有关,故随着唐末世家大族的进一步衰落及门阀观念的淡薄,五代、宋之季行第之称已不如唐时普遍;还有陶敏先后发表的《唐人行第录正补》、《唐人行第录续正补》。
(六) 唐代墓志个案研究举要余录
下面所列主要是《唐研究》、《洛阳出土墓志文集》、《像砖石刻墓志研究》、《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碑林集刊》和相关刊物中的墓志个案研究成果。
《唐研究》相关墓志个案研究:刘应道、普光法师、张守、康令恽、李泳妻太原郡君王氏、杜子迁、虞弘墓;《洛阳出土墓志文集》(赵振华主编,朝华出版社,2002)张守圭、卢正道、孙简、彭绍、卢正容、吕渭;《像砖石刻墓志研究》(中州古籍,1994,9,李献奇、黄明兰主编)有孙处约、李多祚、张旭书《严仁》、张庭圭、元德秀、马炫、令狐梅、郑高及有关贾谊世系及洛阳饥疫的几方墓志;《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10辑:节愍太子杨氏、普安公主及其夫郑何、郭英奇墓志、方元瑾、马元场、李宝隆、吴仕平夫妻、李承干;《碑林集刊》有:李爽、韦几、唐尼真如、杨执一、马浩、秦朝俭、李制、
(七)启示与展望
大陆唐代墓志研究当代启示:墓志目录建设不如日本、士族家族史研究不如台湾。历史地理方面,两京关注充分,对幽州、并州等其它重镇关注不足。民间社会研究方面,对妇女关注充分,对男性关注不足。官制方面,对宰相、九卿、刺史关注充分,对其它职官关注不足。单墓志、单角度个案点线研究态势很好,墓志群体动态面研究不足。
唐代墓志相关政治文化研究走向:唐代墓志对唐史研究尤其是对唐代政治文化研究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人物个案研究仍将继续升温,史事发微还将是重点,同时伴随墓志资料电子数据库建设的推进,还将分化出类似于《唐刺史考》的职事官(如县令、长史、监察御史等)、勋官(如上柱国等)、散官(如金紫光禄大夫等)、使职官等系列考证成果,也将进一步推动历史地理、家族、综合职官的深入研究,墓志反映的团体、阶层反映的社会风气流变也将是重要课题。